2022年1月5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习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上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了《条例》八章五十九条内容,并结合工作实践进行了讨论交流。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主任荆有祥主持。
通过领学、研学和深入讨论交流,大家认为,《条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风专责监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大家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执行《条例》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不敢腐;坚持将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入查找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不能腐;坚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党性觉悟,提升道德修养,涵养廉洁文化,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撰稿人:杨杰,校对人:邓兆国,审稿人:荆有祥/周晓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