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廉洁文明过节,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全面从严,扛牢政治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通过组织开展以案释纪、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促履职、敲警钟、筑防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推动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倡树新时代文明祭扫新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潜滋暗长、反弹回潮。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等,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借祭扫之机大操大办;倡导文明祭扫。
三是挺纪在前,严格监督执纪。各二级纪委书记、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严管所辖、靠前监督,及时报告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清明假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024—56866988
监督邮箱:shdxjw_bxgd@163.com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