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正值举国上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复学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辽教纪工〔2020〕3号)精神,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严守纪律要求。一是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二是带头贯彻落实辽宁省、抚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暂停一切祭扫活动,不到祭扫场所进行祭扫;三是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四是带头开展文明祭祀,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五是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注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及时作出部署。要强化教育引导,结合近期省外接连发生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提醒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文明节俭开展祭扫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自觉破除歪风陋习,抵制不良风气,弘扬新风正气。
三、强化监督执纪。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把党员干部执行暂停祭扫活动等规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及时发现违规祭扫问题;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兼职纪检委员要配合所在党组织和学校纪委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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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