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二级单位党组织:
清明寄哀思,廉洁守初心!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严守纪律底线,践行文明祭祀、廉洁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严禁借祭扫违规收礼、公车私用、公款报销、大搞封建迷信等行为,恪守师德师风,共筑校园清风,度过文明廉洁平安清明,让清明节更“清明”!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及时纠治苗头性问题,引导教职工以清廉本色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学校“十五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监督电话:024—56866988
监督邮箱:lshdjw@lnpu.edu.cn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