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对强化节日期间纠治“四风”提出明确要求,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警示提醒,切实提升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紧盯节点纠治“四风”成为新时代十年抓作风、正党风的一条重要经验。越是临近节点,各单位各部门越要绷紧弦、拉满弓、加足劲,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越到关键时刻越要拧紧思想螺丝,上紧责任发条,坚决扛起狠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到纠治“四风”任务的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守住节点紧盯不放,筑牢遏制“四风”滋生蔓延的坚固防线,持之以恒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工作。
二、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纠治并举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守节点,严抓不放、常抓不懈,严防“四风”顽疾潜滋暗长,时刻防范隐形变异新动向。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辽宁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汲取经验教训,抓早抓小治未病,严管厚爱防未然,持续敲响警钟,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法纪红线,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要盯住“节日病”,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紧盯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警惕“天价”月饼、“高档”蟹卡蟹券等现象背后的享乐奢靡,防微杜渐,防止成风成势。三是严防酒驾醉驾。督促全体党员、公职人员充分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深刻教训,祛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三、履行主体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起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主动整治不正之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到及时提醒,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将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利用节日契机,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廉洁过节,节约过节,涵养俭朴之风,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和各二级党组织纪委、纪检委员要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有效处置师生群众反映问题,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多种形式打招呼、作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电话:024—56866988
监督邮箱:shdxjw_bx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