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节假日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4月24日下发《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辽纪通〔2023〕8号,以下简称《通报》)、4月26日下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根据通报内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提醒,结合我校实际,贯通联动做好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确保廉洁过节。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提示要求,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案例通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落实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以上率下的强大示范带动效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抓作风改作风树新风,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带头廉洁过节。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节日前提醒,严格把好节假日廉洁关口。
二、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以回家省亲、外出旅游、公务差旅期间或在本地以朋友聚会为名,违规接受宴请;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学校纪委将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督查各二级党组织严明纪律要求,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纠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在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严肃整治反复性顽固性、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从快从严处理,绝不手软,坚决杜绝反弹回潮,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附件1:《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附件2:《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