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辽纪驻教〔2020〕37号)精神,为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确保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两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清作风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及省纪委监委通知精神,切实把抓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要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做到思想统一到位、谋划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廉洁纪律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前期及近期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要通过线上线下、打招呼、发信号、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坚决防止在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时出现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问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加强监督执纪,严查顶风违纪
“两节”期间,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盯各种顶风违纪行为,紧盯餐饮浪费、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的坚固“后墙”,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过节。
监督举报电话:(024)56860810
监督举报邮箱:shdxjw@163.com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