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查纠“四风”问题,根据辽宁省纪委监委驻辽宁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辽教纪工〔2020〕20号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节前教育。学校各中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强化教育提醒、开展案例警示,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入贯彻《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早提醒、早预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要对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尚俭戒奢,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勤俭、节约、文明过节。
二、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做到“十个严禁”。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高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形成“头雁效应”。各单位(部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微信红包等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组织纪律,借节日之际跑官要官;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中层党组织、二级纪委及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隐形变异动向时刻防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紧盯“四风”新动向,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拒绝腐蚀,不断净化节日风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廉洁文明、节俭健康、欢乐祥和的佳节。
监督电话:024—56860810
监督邮箱:shdxjw@163.com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