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执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学校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学校纪委特制定本规定。
一、涉及反馈的党纪政纪处分范围
(一)党内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三)政务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部门的职责
(一)纪委审查调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党纪政纪处分文件分类送达工作,被处分人是处级干部向党委组织部送达,其他人员向人事处送达;
2.负责制作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填写被处分人员姓名等自然情况,以及被处分人党纪政纪处分种类;
3.负责向党委组织部、人事处送达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经济退赔执行情况的,还需要向计划财务处发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
4.负责督促、检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的落实情况。
(二)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文件,并将处分文件及时装入被处分处级干部档案;
2.负责按照被处分人员的种类,分别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执行影响期的相关规定;
3.负责依据《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执行被处分处级干部的年度考评等次;
4.负责填写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并向纪委审查调查室报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附表1)。
(三)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处级干部以外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文件,并将处分文件及时装入被处分人员人事档案;
2.负责按照被处分人员的种类,分别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影响期的相关规定;
3.负责依据《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执行被处分处级干部以外人员的年度考评等次;
4.负责填写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并向纪委审查调查室报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附表2)。
(四)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涉及经济退赔的党纪政纪处分文件;
2.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文件执行经济退赔事宜;
3.负责填写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并向纪委审查调查室报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附表3)。
三、党纪政纪处分执行部门反馈时限
1.党委组织部在接到纪委审查调查室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纪委审查调查室报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
2.人事处在接到纪委审查调查室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后,在当年年底前五个工作日内,向纪委审查调查室报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
3.计划财务处在接到纪委审查调查室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纪委审查调查室报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
四、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要求
(一)纪委审查调查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送达党纪政纪处分文件和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反馈表;
(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确保学校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
(三)学校纪委每年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五、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中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